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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委: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 发布日期:2016-03-04

信息来源:发展改革委网站
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、工信部三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推进“互联网+”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意见明确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,包括发展储能网络化管理运营模式;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;发展新能源+电动汽车运行新模式。

另外,意见分两个阶段,对未来十年的“互联网+”智慧能源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和发展方向。在阶段(2016年-2018年)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:建成一批不同类型、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。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,能源互联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。

第二阶段是2019年-2025年,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、规模化发展。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,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。建成较为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。

电动汽车相关内容选摘:

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

1.发展储能网络化管理运营模式。

鼓励整合小区、楼宇、家庭应用场景下的储电、储热、储冷、清洁燃料存储等多类型的分布式储能设备及社会上其他分散、冗余、性能受限的储能电池、不间断电源、电动汽车充放电桩等储能设施,建设储能设施数据库,将存量的分布式储能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管控和运营。推动电动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电站等储能系统实现梯次利用。构建储能云平台,实现对储能设备的模块化设计、标准化接入、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,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。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、紧急备用、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。

2.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。

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、电动汽车企业等,集成电网、车企、交通、气象、安全等各种数据,建设基于电网、储能、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。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,应用电池能量信息化和互联网化技术,探索无线充电、移动充电、充放电智能导引等新运营模式。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,探索电动汽车利用互联网平台参与能源直接交易、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。

3.发展新能源+电动汽车运行新模式。

充分利用风能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,在城市、景区、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,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、换电等业务,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