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2014年12月30日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,对《2016-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方案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如期而至,不但没有像上一阶段一样出现空档期,还打了一年的提前量,而且一改前两阶段“三年一规划”的惯例,直接制定了长达5年的支持政策。
财政支持政策的出台将使新能源客车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通道。四部委提前一年发布了为期五年的新能源客车支持政策,这是对2014年7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》中“争取在2014年底出台下一阶段的财政支持政策”这一要求的落实。提前公开征求未来五年补贴政策意见,稳定了新能源汽车市场预期,坚定了整个行业投入的决心,新能源客车将继续得到大批量推广,进入高速发展通道。
引入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(Ekg)指标,评价更加合理。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(Ekg)指标,用以衡量纯电动客车有效电能的利用效率,即搭载单位质量的乘员所消耗的电量,重点突出新能源客车的功能(载客量)和性能(能量消耗率),而不是续驶里程,这会促使整车企业优化控制策略,降低整车能耗,并加大轻量化技术的开发,实现更多的有效载客量。详细补贴标准见表1。
表1.新能源客车2016-2020年补贴标准
车辆类型 |
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(Ekg,Wh/km·kg) |
车长L(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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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≤L<8 |
8≤L<10 |
L≥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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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电动客车 |
Ekg<0.3 |
30 |
40 |
50 |
0.3≤Ekg<0.4 |
36 |
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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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4≤Ekg<0.5 |
32 |
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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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≤Ekg<0.6 |
26 |
/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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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6≤Ekg<0.7 |
22 |
/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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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(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客车、双源无轨客车等) |
17 |
20 |
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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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充纯电动客车 |
10 |
12 |
15 |
双源无轨客车得到国家支持,将进一步扩大推广范围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双源无轨客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享受同等补贴标准,备受关注的双源无轨客车得到国家补贴的支持,将进一步扩大双源无轨客车的推广范围。
该政策更有利于有竞争力的产品得到大批量推广。《指导意见》中明确了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,规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门槛,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将需提供不低于8年或3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,质保期限基本接近传统燃油车,这将使有竞争力的产品得到大批量推广。
该政策鼓励客车企业积极投入燃料电池客车的研发。对于燃料电池客车的补贴标准,2016年补贴金额较2015年有所提升,大中型车辆补贴金额50万元,新增了轻型客车的门类,补贴金额为30万元,燃料电池汽车已明确至2020年前补贴不退坡,这将有利于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的市场化导入。